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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暑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7-07-08 责编: 浏览量:

院属各单位:

    根据近期上级有关部门对高校安全工作的要求,做好“喜迎十九大”,“安全稳定十九大”的基础工作,保证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,保护我院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,经2017年7月7日学院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,对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安排如下:

    一、 我院教工和学生凭工作证或学生证进入校园。

    二、 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各单位临时用工、外来务工人员、教学合作单位人员活动、各类培训班人员等,在校时间超过三天,由用人或联系单位统一填写《外来人员入校工作(活动)安全管理备案审批表》、相关安全应急预案和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保卫处备案,经学院安全稳定领导组同意后,由保卫处统一发放通行证,方可进入校园。

    三、校外临时来访人员进入校园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,并经受访人或部门认可后方能进入校园。

    四、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需遵守以下规定:

   (一)车辆入校后需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场,不得随意停放。

   (二)机动车在校园行驶时限速5公里或以下,按规定道路行驶,禁止鸣笛,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。

     五、 校门口周边20米内禁止人员聚集、停放车辆、摆摊设点、堆放杂物,不得在校门口张贴标语、广告、宣传品等。

     六、 对带出校园的物品、行李、建材等必须持相关单位(部门)的证明和本人相关证件,经门卫值勤人员验证登记后方可放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党政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党委保卫部(保卫处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7月8日